闵卫老龄〔2023〕2号
闵行区关于开展2023年老年友好型社区 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老龄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国卫老龄发〔2020〕23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本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沪老龄办便函〔2023〕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标准,继续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推选社区申报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二、 工作安排 (一)创建名额 根据市老龄办要求及分配名额(附件4),区卫健委(老龄办)将从2022年闵行区获评上海市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名单中(7家社区),择优推荐4家社区参与申报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二)申报程序 1.社区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社区按照自愿的原则,填写《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在社区内公示后(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报区卫健委(老龄办)。区老龄办对申请社区进行初审。 2. 区级初核 区卫健委(区老龄办)将对2022获评上海市老年友好型社区的村居委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并于4月中旬组织区级专家组开展现场评审,根据现场评审打分情况,总得分前4名的社区将被推荐作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候选,报市老龄办复核。 3. 市级审核 市老龄办对参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把关,组织专家赴现场评分,并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评分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按照从高到低的评分顺序对参评社区进行排序,择优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推荐40个社区参与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选。 4. 国家评审、命名与授牌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组织专家对各省(区、 市)上报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并抽取部分社区进行现场核查验收。根据评审和现场核查结果,择优确定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名单并在官网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命名和授牌。 (三)动态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将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已命名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命名后工作出现明显滑坡的社区将督促整改,整改复核后仍不达标的社区将撤销命名。 三、 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各街镇(工业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持续、深入开展。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推荐的社区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申报。 (二)加强宣传动员和成果推广。各街镇(工业区)要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广覆盖、多渠道做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浓厚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氛围;要积极总结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或者某一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注重创建过程中照片、资料的保存留档,形成典型案例在辖区范围内进行经验推广,以点及面,不断扩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影响和示范效应。 (三)及时提交申报和建立台账。请各街镇(工业区)按照《全国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附件2)及《全国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试行)》(附件3)指导申报社区做好创建工作,建立并梳理好工作台账,于4月6日(星期四)前将经公示后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表及有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区卫健委(区老龄办)。电子版报送至区卫健委—老龄健康科信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所申报的居、村委会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赖清旺 13817322447 地址:友东路358号3号楼920室
闵行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