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区国资国企积极探索国资功能调整,加强国资有效监管,努力拓展国资国企新格局。截至2017年底,与十二五末对比,国有资产总量从2015年底107.90亿元上升到213.20亿元,企业户数从2015年底71户增加到87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2016年为102.06%,2017年为102.52%。净资产收益率2016年为1.49%,2017年为3.12%。国有企业净利润2016年为2.43亿元,2017年为6.45亿元。2017年度实际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为3039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638万元,当年收入总计为3677万元。“十三五”期间工作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深化国资改革和功能调整,融入全区发展大局 1、优化功能布局和发展方向 通过不断深化国资改革,闵行区国资目前已形成“8 X”的国资布局,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区域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区级层面统筹规划全区开发建设,并结合布局调整、产业扶持和招商引资等要求,优化做强区级国资开发平台。8家区管企业已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国资布局由传统分散的结构向集约化方向转换。 2、对接战略和区域开发 八家区管企业对接区重大战略和区域开发,做好相关工作。莘庄工业区做好一区多园工作,资产经营公司将“共谋发展、共享利益”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推进区域经济统筹工作。城投公司推进闵行区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统筹全区均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南虹桥公司推进虹桥商务区闵行部分区域整体建设和统筹发展。南滨江公司围绕全面推进滨江地区统筹发展,不断理顺工作机制,重点区域区域开发建设任务有序推进。闵房集团公司推进浦江郊野公园建设和运营、完成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筹措、基地基础配套建设等任务。新虹桥公司重点推进医学园区开发建设,做好医学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入(主要医疗领域)、推进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及园区综合管理等工作。储备粮公司做好粮食储备和粮库建设等工作。 二、优化监管体系和法人治理,提高国资监管效率 1、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框架体系 进一步完善区国资委、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和下属企业三个层次的全覆盖体系,深化国资监管。8家区管企业由我委直接监管,下属子公司由区管企业按出资关系进行监管。委托监管企业由区国资委委托区有关单位进行监管。对行政事业单位和街道所办企业开展清理规范工作,除19家保留企业由委办局和街道监管外,其余企业划转国资系统或进行清理关闭等。 2、优化国资监管制度和内容方式 一是建章立制,加强监管。通过制度建设确保企业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章程管理。通过公司章程明晰各类治理主体在履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三是分类管理。将区管企业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三类,分类明确监管主体,分类明确监管目标,分类明确监管方式,分类进行考核激励。四是信息化监管。建设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管信息系统,以系统为依托,强化内部管理,对企业经营预算、财务报表、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台账等方面加以规范,为改革发展夯实基础。 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一是完成调研。二是出台制度。三是将加强党建工作与完善法人治理有机结合。四是配备好外部董、监事队伍。五是加强培训与沟通。六是落实制度。 4、完善考核激励模式和约束机制 一是完善考核意见。二是完善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三是对新录用工作人员薪酬制度进行调整。四是深化区管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三、推进开放转型和自主发展,激发企业动力活力 1、推动开放性、市场化合作发展 一是国资改革企业重组。根据《关于深化闵行区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闵委发〔2017〕19号),8家区管企业从企业实际出发,制订适合企业发展的“一企一策”改革方案,8家区管企业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二是开展股权投资。各区管企业根据主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股权投资。三是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各企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创新方式,通过多种形式,主要采取战略合作模式发展混合所有制。 2、实现自主性、经营性转型发展 资产经营公司、莘庄工业区公司、储备粮公司、南滨江公司全力推进区级重大项目,建设商务大楼、工业厂房、粮库、科创服务中心等,打造企业优质资产。除做好区级重大项目外,各区管企业对原有资产进行转型升级,打造优质资产。 3、妥善处理历史性民生类稳定问题 一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落实帮扶政策。 4、加强国企党建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党建进章程工作。二是稳步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三是基层党建工作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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