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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闵行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5月25日

                                闵安委办〔2021〕19号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发园区各大中型企业: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相关工作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动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集中攻坚,加大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根据全国及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要求,6月份同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以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集中开展一系列既有声势实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区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时间

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21年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区级层面

1.“牢记初心使命,筑牢安全防线”主题宣传活动。在建党100周年来临之际,通过现场观摩、视频展播连线访谈、主题宣讲等形式学习产业工人、老党员“初心使命”,从光明集团电气集团、闵行开发区航天集团安全发展典型,展现闵行区党建引领安全生产工作实绩和风貌

2.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虹桥镇设置闵行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主会场,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应急演练、技能拉练等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方法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

3. 重点企业负责人培训。举办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专题培训班,提高企业负责人对三年行动的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 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隐患排查案例征集活动。区总工会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共同举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隐患排查案例征集活动,通过以案普法提升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5.“安全隐患随手拍”短视频征集活动区总工会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共同举办2021年闵行区“安全隐患随手拍”短视频征集活动鼓励全区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工作,对企事业单位、工地、楼宇、园区和公共场所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主动发现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各街镇及安委会成员单位

各街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主题宣传、应急演练、警示教育及隐患排查活动。

1.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利用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短视频软件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户外媒体等其他传播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加强正面宣传,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

2.应急演练活动。围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救援人员密集场所逃生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在演练中检验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增强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逃生自救能力和安全意识,为纪念建100周年等相关重大活动的平稳运行贡献应急力量

3.警示教育活动。结合高风险行业领域、时间节点疫情常态化条件下的薄弱环节,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与展览,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组织公众参观各类应急科普馆、安全体验馆,开展互动体验式安全教育,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4.集中整治活动。要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排查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情况。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全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园区企业层面

各园区及大中型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面向园区企业及从业人员,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组织开展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活动

1.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员工根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安全宣传活动。要在生产厂区、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等醒目位置,利用企业内部电子显示屏、企业广播等滚动播出相关宣传片和标语口号,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等,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3.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特点,组织从业人员观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安全宣传片,让全体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4.应急演练活动。要通过应急演练活动,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各相关企业要针对汛期特点,组织防汛应急演练。

5.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管控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制定符合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活动方案,创新思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特色活动,要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整合资源,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要扎实开展安全宣传工作,把“安全生产”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主动谋划,积极配合,确保活动有内容、有新意,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在全区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认真总结,力求实效。各单位要善用各类媒体工具,加强对“安全生产”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将工作信息、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等材料,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到区安委办邮箱(所有材料均报送电子版)。请各单位分别于5月31日和7月9日前,报送2021“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联系人:刘雪慧,邮箱qawbxx@shmh.gov.cn,联系电话:24088184

 

附件:202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521       


附件

                                   202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2.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3.生命重于泰山,守住安全底线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6.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

7.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8.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9.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10.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3.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安泰山

14.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走在先,工伤事故不沾边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22.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3.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24.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25.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26.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7.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28.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29.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30.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3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2.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33.严禁违章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34.复工复产要蹄疾,安全生产要步稳

35.知险防险不危险,违章蛮干最危险

36.抓防疫,促生产,保安全

37.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8.安全教育天天讲,事故隐患日日防

39.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40.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41.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42.遵章守法,安全第一

43.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44.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45.重视安全结硕果,忽视安全招祸害

46.安全是颗螺丝钉,一时一刻不能松

47.人人把关安全好,处处设防漏洞少

48.事故出于麻痹,安全来于警惕

49.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50.安全就是节约,安全就是生命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