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应急发〔2021〕24号 局安监大队,莘庄镇、颛桥镇、江川路街道、莘庄工业区安监所: 近年来,全国各地因危险废物储存或处置设施改建过程中安全风险未有效管控引起的事故多发,值得我们高度警觉、引以为戒。近期,区生态环境局按照《闵行区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致函我局2020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排查中发现的19家存在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或排放有毒气体危险废物企业名单(见附件1)。 请局安监大队、相关安监所落实专人跟踪负责,督促企业立即对危险废物储存及处置设施的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未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或评估后发生重大变化(新改扩建等)的,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立即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同时,督促企业填写自查表(见附件2),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至局安监科(报送邮箱地址:luxiaoj@shmh.gov.cn)。 附件:1.存在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或排放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的企业名单 2.闵行区存在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或排放有毒气体危废企业危废储存及处置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自查表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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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危险废物储存及处置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