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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贸和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回头看”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7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安监所:

按照《闵行区2023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闵应急发〔20237号)有关要求,为巩固和检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效,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回头看”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5上旬至2023年11月上旬。

二、检查范围

202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和202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企业

检查重点(详见附件)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 

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落实到位; 

3.评审发现的不符合项是否按期整改

4.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是否要求开展;

5.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规范提取和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6.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质量及合法合规等情况。

四、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由区应急局安监科牵头,各安监所配合检查组成员由应急局检查人员2名、属地安监所检查人员2名、标准化评审专家2名组成,抽查202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15家、202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企业15

五、相关要求

1.区应急局确定30家企业名单,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专项检查表》(附件1)、《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质量专项检查表》(附件2),明确检查重点,统一检查标准。

2.区应急局协调安监所,落实标准化评审专家和检查人员,提前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回头看”专项检查计划,确定具体检查时间。

3.检查组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专项检查表》(附件1)内容对达标企业逐一开展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专家予以专业指导限期整改对达标取证后“不运行、不自评、不整改”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予以摘牌。

4.检查组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质量专项检查表》(附件2)内容对评审企业逐一开展核查,做好现场核查记录,对经复核不符合定级标准的企业,书面告知其未通过定级,并说明理由。如检查发现评审机构存在把关不严、结论失实、报告抄袭雷同等问题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存在收取企业费用、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金祖华,电话:24088153)

 

附件:1.《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专项检查表

      2.《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质量专项检查表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34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