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270000401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3-03-20
- 发文字号:闵应急发〔2023〕7号
- 发布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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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安监所: 按照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2023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沪应急工贸〔2023〕11号)有关要求,制定了闵行区2023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闵行区2023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以下简称《定级办法》)和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2023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沪应急工贸〔2023〕1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源头规范、严格审核、强化指导、务求实效”工作原则,鼓励企业自主创建,提升评审质量,强化指导服务,加强证后监管,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二、年度任务 1.完成新增8家规上、5家规下工贸企业的创建工作。 2.完成2020年达标的18家危化企业、148家规上和49家规下工贸企业的期满复评工作。 3.完成2022年达标企业“回头看”检查工作。 三、责任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协调推进,主要负责规上工贸和危化企业的申报材料审定、组织评审、报告审核、公示公告、系统维护以及对2022年三级达标企业的“回头看”抽查等工作。负责对工贸、危化企业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的遴选、督管、考评等工作。 各安监所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动员部署和推进指导,负责规上工贸和危化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上报,规下工贸企业的申报材料审定、组织评审、报告审核以及对2022年工贸达标企业的全覆盖“回头看”检查工作。负责规下工贸企业标准化评审单位的遴选、督管、考评等工作。 四、工作重点 1.坚持自主创建为主。督促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门工作组,对照本行业标准,自主开展自评。不得过度依赖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更不能变成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独角戏”。按照生产流程和风险情况,对照所属行业定级标准,将本企业标准和规范融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每年至少开展1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及时整改自评发现的问题。 2.严格申请材料审查。《定级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申请定级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等9个方面。各安监所要严格按照《定级办法》规定及有关要求,加强对申报企业的材料审查。 3.持续提高评审质量。督促评审单位严格评审要求,提高评审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评审不应仅停留在简单的“有”和“无”,应将书面资料和作业现场等方面有机结合,运用访谈问询、实地核查等手段,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际运行情况,严防“重台账、轻现场”、“把关不严、结论失实”等现象。要做到发现问题与指导服务、评审与整改确认相结合,评审报告应完整规范。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不得参加现场评审,一经发现,现场评审不予通过,并对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五、相关要求 一要强化部署。各安监所要明确专人负责,统筹推进,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要与日常执法工作相结合,对定级评审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处理。要与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相结合,防止安全管理工作“两张皮”现象。要动态掌握本辖区危化和工贸企业基本情况,按行业分类、经营规模确定应创未创和达标复评企业名单,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动员部署。 二要强化指导。各安监所要采取示范交流、专家帮扶、专题辅导等形式,指导企业依据《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确定行业类别和评分标准,开展现状诊断、自主创建、隐患整改等工作,督促定级企业7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工作。 三要重点把关。各安监所、局相关部门要加强评审过程监督管理,力争于10月底完成评审工作。对冶金、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或存在重大危险源、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风险的设施、岗位、区域及危险作业场所,要督促评审单位重点评审。现场评审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实行一票否决,未按规定落实风险隐患双预防措施等不符合项,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确认,方可准予达标。要定期与事故调查处理部门互通信息,发现已定级企业存在《定级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情形,及时撤销其等级。 四要加强检查。各安监所、局相关部门要加强标准化“回头看”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风险隐患双预防机制是否落实、不符合项是否整改、是否按要求开展年度自评、是否规范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落实劳务派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等行为。检查中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与曝光力度。对达标取证后“不运行、不自评、不整改”或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予以摘牌。 五要加强宣贯。要通过专题培训、座谈交流、微信微博等形式加强宣传,充分调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性。要对近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查摆问题,改进方法。按照“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要求,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的激励机制,积极培育示范企业、示范园区,以点带面、以点促面,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 请各安监所于12月5日前,向区应急管理局报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年度总结。
(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金祖华、施舟敏,联系电话:24088153、24088156)
附件:2023年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任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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