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大中型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本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央地协同治理工作体系,统筹船舶行业、水上运输、水域环境保护等通航水域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定期研判、组织会商、专项治理,形成协作联动、同频共振的监管合力,经区领导批准,区安委会决定新增设立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现将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 任:汪向阳 闵行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主 任:黄恺锋 闵行海事局局长 沈俊华 闵行区交通委主任 蔡福康 闵行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冯 渤 闵行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雪松 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 员:闵行海事局、闵行区交通委、闵行区农业农村委、闵行区应急管理局、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闵行分局、闵行区生态环境局、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气象局、浦江镇、吴泾镇、马桥镇、颛桥镇、莘庄镇、七宝镇、梅陇镇、虹桥镇、华漕镇、江川路街道、古美路街道、新虹街道、浦锦街道、莘庄工业区等单位负责人为专委会成员。 闵行区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闵行海事局,负责水上交通综合协调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闵行海事局分管局领导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在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执行上级关于水上安全生产、水上交通安全、水域环境保护及水路危险品运输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统筹研究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定期研判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指导事故预防工作,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 (三)协调各部门联合开展相应的水上专项整治活动、联合执法行动和水上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四)协调解决各部门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信息共享、协调治理、综合监管。 (五)指导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体系,提升水上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有关请示报告、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工作,严格按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执行。
上海市闵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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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设立闵行区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