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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兴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2025.4.1”坍塌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3日

 

闵应急事故报〔2025〕1111号

 

2025年4月1日10时40分许,闵行区浦江镇联星村G02灌溉管道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2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应急局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安质监站)、区总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工作,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询问、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方法措施,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和人员伤亡,认定了事故性质,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与防范整改建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认定,上海闵行兴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2025.4.1”坍塌死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涉及单位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1)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服条线),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航南路950号;法定代表人:黄洪亮;经营范围包括承担辖区内推动经济发展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等。

(2)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412号七莘大厦。

2.总包单位

上海瑞昆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堡港路19号1幢1楼112室;法定代表人:宫光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公司于2007年10月2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等。

3.劳务分包单位

上海兴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苏召路1628号1幢A029室;法定代表人:阎国良;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该公司于2013年11月8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等。

4.监理单位

上海唯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崇明工业园区秀山路68号;法定代表人:张伟平;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公司于2004年4月6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

(二)合同签订情况

1.2024年1月22日,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服条线)、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与上海瑞昆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由上海瑞昆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揽浦江镇东风村等四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合同期限自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止。

2.2025年1月2日,上海瑞昆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兴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根据合同约定,由上海兴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承揽浦江镇东风村等四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的劳务服务;根据协议约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合同、协议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起至2025年5月23日止。

3.2024年12月16日,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服条线)、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与上海唯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三方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由上海唯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揽浦江镇东风村等四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的监理服务。合同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起至工程竣工止。

二、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25年4月1日6时许,上海兴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班组长方礼召根据公司安排带领泥工金汉文、张再文(以上三人均为临时工),挖掘机驾驶员刘俊(持有挖掘机操作证)至浦江镇联星村G02灌溉管道施工现场进行排管作业。到达上述作业现场后,方、金、张、刘四人(均佩戴安全帽、穿反光背心)先对现场已挖掘完毕的沟渠(东西向,长约8米,宽约1.5米)进行抽水作业。7时许抽水完毕,四人开始在该沟渠内进行排管(PVC材质,直径0.63米,长6米)作业。10时40分许,方礼召站在该沟渠南侧(距离沟渠约3米)发现南侧沟渠壁上方有裂缝,意识到有滑坡风险,即呼叫正在该沟渠底部进行管口连接作业的金汉文离开,金汉文当即沿该沟渠底部向西躲避。此时,该沟渠南侧沟渠壁泥土向下塌落,塌落的泥块将金汉文压在该沟渠北侧的沟渠壁上(此时人呈站立状态,其腰部以下被土块掩埋)。方、张、刘立即展开营救,将其抬出放于地面。

(二)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事故发生后,方礼召见状即拨打120求救。120急救车到达后即将金送往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进行抢救,后金经抢救无效死亡。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总体反应迅速,上报及时、措施得当,未发生次生灾害。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死亡人员情况

金汉文,男,60岁,公民身份号码略,湖北人。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金死亡原因系呼吸衰竭、前胸腹部腰部挤压伤。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180万元。

四、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经现场勘查,事故现场位于闵行区浦江镇联星村G02灌溉管道施工现场。现场有一铺设灌溉管道的沟渠(东西向,长约8米、宽约1.5米、深约2米),该沟渠南北侧渠壁与底部垂直。该沟渠底部有一铺设完成的灌溉管道(长约6米、直径约0.63米),该沟渠南侧渠壁有塌落痕迹,沟渠内有松软泥块堆砌。现场无视频监控。

五、事故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一)事故原因及相关情况分析

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上海兴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未另行制定特殊点位施工方案前将排水沟渠挖深至2米,且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在排管作业中该沟渠南侧沟渠壁发生坍塌,导致事故发生。具体分析如下:

1.经调查,事发当日金汉文作业内容系至浦江镇联星村G02灌溉管道施工现场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排管作业。

2.经调查,班组长方礼召,泥工金汉文、张再文,挖掘机驾驶员刘俊均为上海兴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聘用的临时工,以日结方式结算报酬。

3.经调查,方礼召、金汉文、张再文、刘俊均未进行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发前上海兴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仅口头对该四人进行了安全提醒。

4.经调查,2025年4月1日早上,上海兴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开挖沟渠作业时发现原施工方案路径上有一条污水管道(管径为0.3米)阻挡了后续排管作业,经班组长方礼召与现场作业人员金汉文、张再文商议后决定继续下挖沟渠,将排水管道放于污水管下方(采用下穿式挖沟渠方式),导致该沟渠深度达到2米(原施工方案开挖深度1.33米)。

5.经调查,2025年4月1日早上,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巡视过程中发现事发处所挖沟渠深度达到2米(施工方案中沟渠深度为1.3米),且沟渠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放坡或支护措施),即于当日10时30分许开具整改通知,要求上海瑞昆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立即整改。

6.经调查,上海瑞昆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收到整改通知后,即与监理单位讨论整改措施,但未及时制止施工现场沟渠内的排管作业。

(二)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上海兴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作业,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上海瑞昆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制止施工现场的作业行为,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上海兴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作业,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建议区应急局依法对上海兴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二)其他处理建议

上海瑞昆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制止施工现场的作业行为,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建议区安委办对上海瑞昆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警示约谈。

七、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

(一)上海兴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二)上海瑞昆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对各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严防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上海闵行兴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2025.4.1”坍塌死亡事故调查组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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