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日8时50分许,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航华二村内的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触电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上海友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辅助工张先礼重伤。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和《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监局对全区生产安全一般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批复》(闵府[2007]45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和区建管委,并邀请区检察院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概况 上海友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495街坊2/0丘;法定代表人:杜拥军;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公司类型:国内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室内装潢。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16年4月2日,上海友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班长桂建国,安排辅助工张先礼在闵行区航华二村261号居民房(多层)北侧,进行污水管道铺设前的挖槽作业(有一只砖砌小窨井需要挖掉一部分)。8时50分左右,张先礼用冲击电钻将小窨井的砖块向下打至距地面30厘米左右时,打到了通过窨井壁的电缆,被打断路的380伏电缆瞬间发出强烈电弧,将张先礼灼伤。 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拔打了“120”电话,将张先礼送到上海市电力医院救治。张先礼被诊断为头面部、躯干、双上肢电弧花灼伤面积50%Ⅱ°-Ⅲ°,其中10%Ⅲ°;吸入性损伤。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重伤:张先礼,男,汉族,住址:湖南省祁阳县文明铺镇蒲草塘村1组2号,公民身份号码:略。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四、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张先礼在未摸清地下管线的情况下,盲目使用冲击钻钻打小窨井壁砖,导致将壁砖下方的一根电缆打断,引发事故。 (二)间接原因 1.上海友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班班长桂建国,在安排张先礼进行挖槽作业时,未对施工现场地下电缆位置交底清楚,且对施工现场缺乏现场安全管理。 2.上海友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杜拥军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缺乏施工作业现场的有效安全管理。 综上所述,这是一起因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缺乏施工作业现场的有效安全管理,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上海友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辅助工张先礼缺乏安全操作知识,盲目使用冲击钻钻打小窨井壁砖,导致将壁砖下方的一根电缆打断,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因已受伤,不予追究。 (二)上海友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班班长桂建国,对张先礼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对施工现场缺乏安全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上海友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公司规定对其处分及经济罚款。 (三上海友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杜拥军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缺乏施工作业现场的有效安全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建议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