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6日10时45分许,紫月路880号南侧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单位租赁房在建项目工地,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造成一人意外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18〕7号)和《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闵府办〔2018〕4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监察委、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现认定事故性质。 一、调查情况 1.张国称,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水电班班长。据张国称陈述,在2019年3月16日10时许,我从2号楼底楼开始向上查看电线穿管情况,当我巡查到8层楼面一间房内时,看到停在8层楼面南墙外升降机顶上有一名女的,她双手扶在东侧扶栏杆上,头抵着。过了一会儿,我看到这名女的把护栏拔出并转动后,就从上面跳下去了。 2.汤传亮,死者丈夫。据汤传亮陈述,我夫人黄爱聪在7年、8年之前有精神问题(忧郁症)。我不放心,就带了老婆出来工作。 3.门急诊病例证明。2017年12月15日,黄爱聪到合肥地区医疗机构就医,开有舒乐安定和养血颗粒药品。 4.相关证明。在一份协议中,死者家属承认黄爱聪是自杀身亡。 二、事故性质认定情况 事故调查组认定,黄爱聪在作业中因自杀身亡,与其工作无关,故这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意外死亡事故。
紫月路880号南侧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租赁房在建项目 “2019.3.16”意外死亡事故调查组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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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月路880号南侧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单位租赁房在建项目“2019.3.16”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