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应急事故报〔2025〕1191号
2025年8月9日19时30分许,闵行区兰香湖西路兰香湖南路南侧一在建工地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2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应急局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工作,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询问、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方法措施,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和人员伤亡,认定了事故性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认定,上海闵行“上海萱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5.8.9 高处坠落死亡事故”系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涉及单位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上海紫竹半岛地产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468号;法定代表人:沈雯;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02年10月8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潢等。 2.总包单位 上海舜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紫星路588号2幢2098室;法定代表人:杨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公司于2003年1月2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 3.劳务分包单位 上海萱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奉贤区远东路668号3号楼2楼209室;法定代表人:廖拾平;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该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模板脚手架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等。 4.监理单位 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崇明区城桥镇东门路101号228室;法定代表人:卢本兴;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03年6月27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监理、工程管理服务等。 (二)合同、协议签订情况 1.2020年12月,上海紫竹半岛地产有限公司与上海舜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由上海舜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紫竹半岛三期商品住宅165-7地块施工,合同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021年5月27日,上海紫竹半岛地产有限公司与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由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新建吴泾镇165-7地块(紫竹半岛三期A-1区)商品住宅项目的监理工作,合同期限自书面通知进场日期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2022年8月20日,上海舜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萱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劳务作业分包合同》《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根据合同约定,由上海萱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新建吴泾镇165-7地块(紫竹半岛三期A-1区)商品住宅项目工程的劳务分包;根据协议约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合同、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止。 二、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25年8月9日17时30分许,上海萱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普工班班组长高步红根据公司工作任务安排普工孟长兴、陈占国至上述项目工地(位于兰香湖西路兰香湖南路南侧)1号、2号房内进行收尾工作。经两人至现场后自行商议,由孟负责1号房、陈负责2号房收尾作业,并在结束收尾工作后各自回项目部。18时45分许,孟长兴结束1号房收尾工作后回到项目部向高步红汇报工作情况。19时30分许,高步红在项目部等待陈占国未果后即去2号房寻找陈,高到达2号房后发现陈侧躺在一楼楼梯间下方的地下室地面上(落差3.6米),人尚有意识。 (二)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事故发生后,高步红立即通知项目部并与其他工友使用木板将陈占国抬至2号房一楼,同时拨打120求救。120到达后将陈占国送往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后陈经抢救无效死亡。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总体反应迅速,上报及时、措施得当,未发生次生灾害。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死亡人员情况 陈占国,男,57岁,公民身份号码略,河南人。根据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陈死亡原因系失血性休克。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120万元。 四、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经现场勘查,事故现场位于闵行区兰香湖西路兰香湖南路南侧一在建工地内2号房一层楼梯间处(该楼梯间内尚未安装楼梯,设有钢制爬梯),该楼梯间入口处设置有围栏。该围栏宽2.9米,高1.2米,中间设有三根立杆,立间距分别为1.1米和1米,该围栏中部设有一根横杆,横杆与上档间距为0.66米,与下档间距为0.54米。围栏旁有工具包、水杯等杂物,一楼地面距地下室地面落差约3.6米。现场无视频监控。 五、综合情况 (一)善后情况 目前,陈占国死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已完成,陈占国家属无异议。 (二)调查情况 1.经调查,陈占国于2025年3月12日至3月14日期间在上海萱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完成新进从业人员“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从事普工岗位工作。2025年3月12日上海萱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了进场安全教育。 2.经调查,陈占国当日工作任务为17时30分后对事发项目工地2号房进行收尾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关闭电源、归类工具、堆放材料等,该作业不涉及一楼楼梯间入口临边作业。 3.经调查,上海舜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制定《吴泾镇165-7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防高处坠落专项施工方案》,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审核通过,事发项目工地1-8号房的楼梯及其他位置的临边防护措施均按照施工方案设置安装,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7日验收通过。 4.根据监理单位提供的8月9日的监理日志,2号房室内一楼楼梯间入口处临边防护完好,围挡设置符合规定。未发现有其他人员在事发时段进入2号房。 六、事故调查结论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专家组意见分析(详见附1)等工作,明确事发现场防护措施符合规定,当事人当日作业任务不涉及临边危险作业。故事故调查组讨论认定“上海闵行‘上海萱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5.8.9 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为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七、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 建议上海萱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教训,优化作业环境,调整完善管理体系,改进作业方案设计,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专家分析评估意见(略)
上海闵行“上海萱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5.8.9 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 2025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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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上海萱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5.8.9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调查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