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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落实服务型监管 助推闵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4日

 

区局有关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专业所,事业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部门服务水平,现将《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落实服务型监管 助推闵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7

 

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落实服务型监管

助推闵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提高市场监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充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重要理念, 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公共服务意识,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推行服务型监管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至上、执法为民,统筹发展与安全、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服务与监管的关系,着力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监管工作本质上是政府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本意见所称“监管”,是指广义的监管,范围涵盖市场监管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具体行政行为。要准确把握服务型监管的内涵,即以服务为支撑、以监管为手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按照预防为主、服务在先、无事不扰、宽严相济的工作准则,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构建“无感监管、有感服务”的服务型监管机制。通过自主改革与先行先试、首创引领与持续深化相结合,实施一批含金量高、突破性大的举措,把服务型监管落实到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坚持以“金牌店小二”的标准来要求和衡量市场监管工作,做到监管有精度、执法有温度、服务有力度,全面营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成就“监管铁军、服务楷模”市场监管品牌。

(二)主要目标

按照“既要管出秩序又要管出活力,既要管出安全又要管出发展,既要管出公平竞争又要管出竞争力”的总体要求,逐步实现从“管得住”到“管得准”,再到“管得好”这三层境界,不断提高服务型监管工作水平。

——管得住。“管得住”的基准要求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重大特大事故。聚焦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专业监管模式。以“管得住”的标准,在问题发现预警上,抓早抓小治未病,及时排查治理隐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管得准。“管得准”主要体现在监管机制的创新,通过向科技要生产力,提高市场监管的人力物力使用效率,进而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精准监管。一方面要有前瞻性思维,要加强对市场发展规律的研究,精准捕捉市场发展最新态势,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另一方面要有精细化思维,要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根据具体情况不断完善监管规则、调整监管工具,对症下药。研究探索建立“精准洞察平台”,通过数据采集各类投诉、举报、抽检、评价等信息,运用大数据分析形成精准靶向的监管目标,做到从问题发现到监管执法的“有理有据”,实现“管得准”。

——管得好。“管得好”核心就是以服务发展的理念来做好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关注监管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一是通过综合监管,对同一监管对象,实现“一次进门、全面体检”,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做到无事不扰。二是创新服务型监管方法,通过专业“健康体检”、“啄木鸟式”早治疗小治疗,提供合规经营培训服务,帮助消除企业违规经营风险,提高企业合规发展水平。三是把握监管执法的时、度、效,掌握好监管执法的时机、分寸。根据经济发展、社会反映、问题性质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实现监管松紧有度,达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基本原则

——主动求变,立足全局。充分尊重经营主体、充分相信经营主体。面对企业,市场监管的服务意识要加强,管制意识要减弱,要更多站在企业的角度将心比心考虑问题,用经营主体的视角,来反向促进市场监管“放管服”改革的深化。要突出系统性、普惠性、前瞻性的政策供给,统筹发展与安全、活力与秩序、监管与服务的关系。

——灵活知变,服务发展。围绕促进闵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认真倾听企业诉求,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实现政策精准直达、服务便利获取、诉求高效办理。既看是否达成了市场监管的即期目标,也看是否实质促进了经营主体创新力、竞争力和活跃度的有效提升。

——准确识变,务实高效。探索创新服务方式,制定更加精准、有效、可操作的务实举措,既能满足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又能满足监管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强化各部门间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实现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科学应变,宽严相济。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四个最严”;重视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鼓励和引导企业纠正轻微违法行为;规范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做到过罚相当,防止执法不公。

二、推进措施

按照“着眼长远、明确规则、划清底线、补齐短板、强化弱项”的工作要求,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监管体系,统筹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的服务型监管新模式,坚持促进发展和服务监管两手抓,实现服务型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达到有“无感监管、有感服务”的良好效果。

(一)拓展事前服务范围

将预防风险作为新的监管力,进一步促进监管与服务融合,培养经营主体违法风险防控意识。通过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软着陆”的方式,对企业全生命周期中各个时期予以跨前主动的体检、预警、提醒,以“专班+专员”模式,专班建立重点企业跟踪指导制度,专员维护重点企业孵化培育台账,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强化自身主体责任。

1.加强制度性供给。重点聚焦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积极适应市场发展变化趋势,分类清理和规范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进一步释放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同时重点围绕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基础制度的创新供给,不断补足新兴领域市场监管制度规则,为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经济发展红利提供保障。

2.完善智慧监管基础建设。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通过梳理业务需求,拓展市场监管基础数据库、主题库、专题库、指标库、标签库建设。运用大数据实现从发现问题到预判分析,进而形成精准靶向的监管目标,确保提供的针对性服务“有理有据”。

3.强化普法宣传。立足工作实际,抓住监管相对人、案件当事人等关键群体深入普法,在日常监管执法中积极推广使用说理式政执法文书,做到讲清违法事实认定的“事理”、讲准适用法律法规的“法理”、讲明自由裁量的“道理”、讲析采纳陈述申辩意见与否的“情理”,切实提升执法说服力。通过座谈、会商、建议、劝导等方式,引导经营主体依法经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指导与传统执法相辅相成。

(二)规范事中监管行为

4.推行柔性执法。运用合规指南、行政指导、行业公约、公开承诺、约谈告诫等多层次监管手段,强化对早期、轻微违法行为的约束和纠正,营造良好公平的法治环境。坚持过罚相当原则,抓好柔性执法与严格执法的配合与衔接,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曝光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推动经营主体规范经营。

5.深化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对于经营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深化落实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工作,探索完善常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达到过罚相当、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社会效果。

6.提升监管透明度。优化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促进市场监管工作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加强跨部门协作,努力做到“一次上门、全身体检”,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建立健全行政自由裁量权规范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

(三)做好事后跟踪服务

7.建立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正性,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状况和监测预警结果,动态调整监管政策,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8.建立信用预警修复制度。建立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清单,推动监管关口前移,通过提取风险特征、开展数据关联,定位企业隐患问题,提升监管有效性、精准性。同时积极支持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按照被处罚情节的轻重,分别设置6个月、1年不等的最短信用修复期,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引导、激发守信经营主体的活力。

9.建立事后回访联络制度。认真完成执法行为闭环的后半段任务,执法人员作为后续延伸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相关业务科室要求对被监管单位进行回访,契合其经营发展需求,积极主动讲政策、释法律、送服务,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帮扶指导,把行政执法与跟踪联络服务有机衔接,大大降低经营主体再违法违规的可能。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聚焦市场准入,以全周期企业登记业务为数字化转型主线,继续深化全程网办工作和“一业一证”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闵址汇”标准化住所库入库操作流程,扩大入库申请覆盖面。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支持内外资、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平等竞逐,持之以恒打造更有活力的竞争生态。加强市区联动,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推进互联互认,持之以恒建设更有示范价值的统一大市场闵行样本。

(二)贯彻“质量强区”战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高端装备行业联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深化长三角绿色低碳产业(空间新能源)质量提升示范试点项目建设,保障重点行业质量有效提升。充分发挥质量奖示范作用,引导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开展质量状况分析,促进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加快品牌建设引领,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

(三)强化标杆引领,服务企业提档升级。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参与国际标准提案和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引领产品和服务标准水平提档升级。进一步健全培育扶持机制,以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为引领,打造一批质量提升和标准创新标杆企业,使质量标准成为增强区域软实力的核心动力。创新企业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模式,发挥好标准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中的作用。坚持政策引领放大效应,推动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度融合。

(四)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区、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积极做好上海市闵行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创建筹备工作。加快推进新一轮知识产权政策制定,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显著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和产业发展动能。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同保护。加强紫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建设工作,着力打造我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的核心承载区。不断完善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全力搭建制度完备、功能齐全、服务完善、效能突出的区域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窗口,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五)提升执法效能,保障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强化底线思维,守牢食品安全、药化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四大安全”底线,夯实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础。积极建设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高地,加快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抓好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打击震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提振消费信心,优化消费环境。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利益、挑战道德底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果断“亮剑”,重拳出击。对首次违法、危害较轻、非主观故意、积极整改的经营者,要以教育、帮扶、普法等服务手段为主,善用执法“手术刀”,通过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促进经营主体更加规范、更加健康、更具活力地成长,通过服务型监管进一步扶持企业、激发企业做强做大,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发挥市场监管作用,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六)加速智慧监管·云中心升级,深化业务与技术融合的数字治理模式。依托智慧监管开展精准监管、信用监管,以实现精准、实时和预防式的智慧监管体系,塑造更具灵活性和服务性的市场监管运行机制。拓展智能案审功能,实现参考法条和类案的快速查询和智能推送,辅助行政处罚裁量决策、规范处罚尺度、统一法律适用。完善非现场执法流程场景和“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建立食品安全全过程追溯体系,形成精准洞察平台,精准靶向目标、强化风险预警,实现对食品安全事件从发现、到监管、到执法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将市场监管服务事项集合上架“随申办”平台,全面“上云”:面向网络从业人员线上登记、政策指导、合规服务的需求设立“云商通”慧享平台;聚焦经营主体对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知识产权的质量发展需求,集合汇政策、汇服务、汇检测等功能设立“闵质汇”质量基础服务平台;针对经营主体注册登记需求推出“闵址汇”标准化住所库;针对行政许可场地核查要求推出“云核查”服务等,将对外“云服务”事项建设成多维度、互相关联的整体系统。

(七)培养干部队伍综合素养,提升执法能力。面对日益复杂的监管形势,监管干部要始终提高思想站位,树牢理想信念,强化廉政意识,不仅要敢于执法、更要善于执法。不仅要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理念,还要顺应市场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改革趋势,更要主动学习、融会贯通,以“一专”为基础努力向“多专多能”人才转型,打造一支“听从指挥、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善做善成”的监管铁军。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1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