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未通过新修订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企业以及未实施药品电子监管赋码药品制剂监督停产停业的通知》要求,凡未通过GMP认证企业(车间)自2016年1月1日起必须停止生产,凡未完成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的药品制剂自2016年1月1日起必须停止生产。 近日,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车间部分未通过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停产情况核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的车间运行、相关产品物料领用、仓库等环节进行了仔细的查实,确认这些药品生产企业相关剂型、车间(含不再申请认证的老车间)已全部按要求停止生产。分局将在日常监管中及时关注企业生产情况,确保企业不发生违规生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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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停产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核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