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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闵行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年4月30日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节日期间外出旅游、参加宴会、家庭聚餐等集体用餐机会增多,且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湿度开始变大,细菌滋生繁殖逐渐活跃,易导致食物霉变、变质,从而诱发食品安全事故,为保障广大市民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节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把好购物关
1.
选购食品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超市、商店、市场。网购食品

应选择正规专业的外卖平台或者知名品牌企业的APP订单,配送距离宜近不宜远。

2. 购买预包装食品应注意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查看标签标识,保证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 购买散装食品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

3.不要轻信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食品。

4、坚决抵制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食用野蘑菇、野生河豚鱼和未经有关部门备案养殖加工的河豚鱼。不购买食用来源不明的酒类,不食用配方不明或不安全的药酒。

二、把好外出就餐关

1.证照齐全。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的店家就餐,拒绝到无证餐饮单位消费。

2、等级良好。现场查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或通过在微信号“上海发布”中“市政大厅-餐饮脸谱查询”上查询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查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等级,优先选择“笑脸(良好)”“平脸(一般)”等级餐饮单位。

3、规范加工。确保食材新鲜,食物烧熟煮透。减少选择风险性较高的食品。(冷菜、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

4.注意个人卫生。餐前洗手,倡导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5.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三、有关消费维权

妥善保存消费发票和相关凭证,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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