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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硕炫毅商贸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业务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7日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填报部门:
稽查一科
负责人:
赵徐宾
填报人员:
王玉雷
联系电话:
64929089
填表日期:
2024年8月23日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按规范
案由填写)
被处罚自然人姓名、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罚种及罚幅)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
的日期
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
公示期限
行政处罚
的
履行方式
行政处罚
的
履行期限
1
第2120240052号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业务
海口龙华硕炫毅商贸行(个体工商户)
吴彬
92460000MADB572J5T
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电子出版物的出版业务的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业务的违法行为,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子出版物(载体为硬盘)壹件;
二、没收违法所得捌佰叁拾元壹角;
三、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伍拾元伍角。
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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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相关附件下载:
20240052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海空龙华.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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