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先 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4日
附件2 |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
填报部门: 稽查二科 负责人:赵徐宾 填报人员:余岳生 联系电话:34977079 填表日期:2024年7月22日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自然人姓名、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 的日期 |
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 |
公示期限 |
行政处罚 的 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 的 履行期限 |
1 |
第2220240045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
吴 先 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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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吴先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上海市闵行区银春小区71号楼402室的住所内,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计算机软件作品(《问道》游戏),该行为侵犯了权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和第十二项享有的权利,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构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侵权行为。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和第十二项的规定,构成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一、警告。 二、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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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7月22日 |
将罚没款交至银行代收机构 |
处罚日期+15日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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