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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先 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4日

 

附件2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填报部门: 稽查二科                 负责人:赵徐宾                 填报人员:余岳生              联系电话:34977079               填表日期:2024年7月22日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自然人姓名、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
的日期
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 公示期限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行政处罚

履行期限
1 第2220240045号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吴 先 坤 / /  当事人吴先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上海市闵行区银春小区71号楼402室的住所内,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计算机软件作品(《问道》游戏),该行为侵犯了权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和第十二项享有的权利,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构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侵权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和第十二项的规定,构成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2日 将罚没款交至银行代收机构 处罚日期+15日 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