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上海万乐城音乐茶座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4日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填报部门:稽查二科                   负责人:赵徐宾                  填报人员:周柯道               联系电话:021-54952312      填表日期:2024年8月12日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按规范
案由填写)
被处罚自然人姓名、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罚种及罚幅)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
的日期
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 公示期限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行政处罚

履行期限
1 第2220240048号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上海万乐城音乐茶座有限公司 王树燕 91310112666036616B 2024年6月13日20时30分至22时00分,本机关2名执法人员周柯道、董明皓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当事人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高兴路128号二楼201-205室的歌舞娱乐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正在营业中。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会所5卡拉喔凯包房内有顾客正在娱乐消费,会所1卡拉喔凯包房内点播系统可以正常使用。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未能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涉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责令关闭的方式予以取缔,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仟柒佰伍拾元的行政处罚。 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12日 / / 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