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梓沃影院管理有限公司虚报瞒报销售收入,扰乱电影市场秩序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年7月1日
|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 | 填报部门:稽查二科 负责人:赵徐宾 填报人员:周柯道 联系电话:021-54952312 填表日期:2025年6月27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按规范 案由填写) | 被处罚自然人姓名、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罚种及罚幅)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 的日期 | 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 | 公示期限 | 行政处罚 的 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 的 履行期限 | | 1 | 第2220250005号 | 虚报瞒报销售收入,扰乱电影市场秩序 | 上海梓沃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 程洁 | 91310112MA1GBGP81N | 当事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8日期间,通过抖音平台核销1951张电影票,且未录入影院系统及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该行为属于虚报瞒报销售收入,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行为。按照票房2D版本为30元/人次的结算标准,票房总收入是58530元。其中国家电影专项资金是2926.5元(票房总收入×5%),增值税及附加部分合计为1908.08元(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净票房收入是53695.42元(净票房收入=票房总收入-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增值税及附加,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加盟协议的票房收入分账规定,甲方分账款是23357.51元(净票房收入的43.5%,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乙方分账款是30337.91元(净票房收入的56.5%,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28192.09元(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增值税及附加部分+甲方分账款),当事人补交给上海大光明院线有限公司23357.51元,故应没收违法所得为4834.58元。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活动,适用本法。当事人取得《上海市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从事电影放映活动,当事人的经营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当事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8日期间,通过抖音平台核销1951张电影票,且未录入影院系统及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属于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一、没收违法所得肆仟捌佰叁拾肆元伍角捌分。 二、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 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5年6月25日 | / | / | 六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