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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闽凯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住所,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年3月12日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填报部门:稽查二科                   负责人:赵徐宾                   填报人员:郑良晨                  联系电话:021-54952312       填表日期:2025年3月10日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按规范
案由填写)
被处罚自然人姓名、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罚种及罚幅)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
的日期
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 公示期限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行政处罚

履行期限
1 第2220240086号 变更住所,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上海闽凯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 邓午阳 9131011267939923XE 2024年12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查到当事人所持的《营业执照》住所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地址不一致。当事人于2024年6月28日将营业执照的住所变更至上海市闵行区康华路146号2幢一层118室、119室、120室,截至案发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变更住所,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变更住所,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违法行为,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警告;
二、停业整顿三十天
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0日 / / 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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