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耳易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年8月9日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
填报部门: |
稽查一科 |
负责人: |
赵徐宾 |
填报人员: |
刘润泽 |
联系电话: |
64925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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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2024年8月5日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按规范 案由填写) |
被处罚自然人姓名、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罚种及罚幅)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 的日期 |
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 |
公示期限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 的 履行期限 |
1 |
第2120240044号 |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上海耳易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 |
洪耿斌 |
91310112MA1GBDNB5T |
2023年11月30日23时55分许,当事人接纳未成年人杨某某、未成年人江某某进入营业场所,属于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
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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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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