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操作说明
跳转到网站导航区
跳转到主要内容区域
闵行人大
闵行政协
简体
简体
繁體
英文版
无障碍
长者版
关怀版
退出关怀版
首页
闵行党建
一网通办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便民服务
互动交流
投资闵行
闵行概览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场监管
>
文化市场
上海古北琥珀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未履行不设置任何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的义务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5日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填报部门:
稽查一科
负责人:
吴昊
填报人员:
蒋平
联系电话:
64926652
填表日期:
2024年12月2日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按规范
案由填写)
被处罚自然人姓名、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罚种及罚幅)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
的日期
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
公示期限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1
第2120240068号
未履行不设置任何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的义务
上海古北琥珀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贺云飞
91310112MAD1XT9M8H
2024年8月22日,执法人员查到当事人在桌球馆内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属于未履行不设置任何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的义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未履行不设置任何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的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第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2日
/
/
6个月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微信
微博
手机
抖音
智能答复
视窗区
0
ALT+Shift+1
导航区
0
ALT+Shift+2
交互区
0
ALT+Shift+3
服务区
0
ALT+Shift+4
列表区
0
ALT+Shift+5
正文区
0
ALT+Shift+6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