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 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沪湘劳务协作工作方案 (2026年-2028年)》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合作交流办: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深化沪湘劳务协作工作方案 (2026年-2028年)
为深化上海市与湖南省两地劳务协作,提升合作水平,促进上海市企业用工与湖南省劳动力转移就业供需精准对接,本市人社部门和合作交流部门决定将沪湘劳务协作纳入全市合作交流工作的总体布局,以“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区县联动”的工作格局,全面打通“湖南人力资源-上海产业需求”供需对接通道,并推动合作向精准化、规模化、长效化发展。为此,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协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精准对接、互利共赢”的原则,上海市与湖南省在开发人力资源、加强供需对接匹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序组织劳务输出、举办专场招聘活动、维护劳动者权益等方面开展合作,聚焦建筑、航海、家政、养老以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逐步形成“源头培养-定向输送-跟踪服务-权益保障”的全链条协作机制,帮助更多湖南省劳动力实现到上海市就业。 二、协作内容 (一)建立劳务协作工作机制 1.建立省级协调机制。上海市与湖南省人社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加强两地的紧密合作机制。定期签订年度劳务协作协议,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开展两地人社部门互访、交流等活动。 2.拓展合作深度广度。结合实际,推动上海市16区人社部门及相关企业(行业协会)与湖南省14市州人社部门建立更多层次、更为广泛的劳务协作对接机制(见附件),持续扩大对接范围,提升协作效能。 (二)加强定向培训赋能 1.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湖南省人社部门根据上海市企业的岗位要求,针对性组织劳动力参加岗前技能培训;上海市人社部门根据湖南省劳动力技能情况和岗位需求,统筹使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帮助其在沪实现就业、稳定就业。 2.聚焦重点行业投资于人。上海市与湖南省人社部门共同围绕建筑、航海以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技能岗位,系统开展定向培训等服务,推进技能人才培养。 3.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培训开展地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三)提高劳务协作组织化程度 1.加强岗位供需信息收集。湖南省人社部门系统摸排有意愿赴沪就业劳动力的个人信息、技能水平及就业意向等,建立“劳动力供给清单”。上海市人社部门协调资源,开发岗位,依托大数据整合企业用工需求,定期提供岗位信息,标注关键要素,编制“岗位供给清单”。 2.加强劳动力需求趋势研判。上海市人社部门加强研判产业发展趋势和劳动力求职需求,贴合市场需求动态,协助湖南省调整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方向,更好匹配上海市用工市场的需求。 3.加强供需精准匹配。上海市与湖南省各级人社部门定期交换供需信息,开展精准人岗匹配与定向推荐服务。达成意向后同步建立就业台账,协同组织劳务对接与输转,并提供全流程跟踪服务。 (四)打造劳务品牌和输送技能人才 1.搭建劳务品牌合作平台。上海市与湖南省人社部门举办活动促进两地建筑、航海、家政、养老等企业搭建用工供需对接“绿色通道”,推动两地知名劳务品牌对接合作,力争在两年内,打造出具有鲜明沪湘合作特色的劳务品牌,依托品牌效应扩大相关行业人员定向输出规模。 2.创新技能人才输送通道。上海市人社部门推动上海市重点行业龙头企业与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院校共建一批“沪湘劳务协作定向用工基地”。湖南省人社部门协调本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院校参与共建,动态建立包含相关工种且有意向赴沪就业的“技能人才库”,定期向上海市人社部门推送。上海市人社部门据此进行常态化、定向化匹配,并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输送技能人才。 (五)加强就业招聘服务 1.联合开展跨区域招聘活动。上海市与湖南省人社部门依托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共同举办专场招聘会。鼓励湖南各市州人社部门通过联合招聘、驻点招聘、组团招工等多元化方式加强与上海市各区人社部门加强对接。上海市各区人社部门探索“云招聘”“直播带岗”等新型招聘模式,组织企业开展面向湖南的校园招 聘、乡镇巡回招聘等活动,构建常态化对接机制。 2.打造沪湘劳务协作线上专区。湖南省人社部门通过“湘就业”平台搭建沪湘劳务协作专区。上海市人社部门指导企业入驻平台并发布岗位,集成企业入驻、岗位信息发布、在线简历投递、即时政策宣导、劳动者就业与培训意愿动态采集等一体化功能,构建两地信息互通、服务联动的线上枢纽。 3.建立全周期保障机制。上海市人社部门引入“大数据+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利用智能化管理系统对湖南籍劳动者开展全过程管理,面向湖南籍劳动者提供服务,推送包括职业发展规划、维权保障、务工出行、生活安居等信息内容。 (六)加强元旦春节前后等重点时段务工服务 1.开展返乡返岗护航服务。上海市与湖南省人社部门联动两地及所属区县,提前摸排有集中返乡返岗需求的劳动者并做好组织对接,协调交通部门及相关企业,提供包车、专列(含车厢)等“点对点”直达输送服务。通过统一组织、全程保障,实现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乡、准时顺利返岗,切实提升劳务协作服务温度。 2.开展稳岗留工送温暖服务。上海市人社部门对于元旦春节期间在沪留岗和节后有来沪返沪就业意愿的湖南籍劳动者,做好出行对接和关心关爱服务工作。 (七)引导多元力量参与协作 上海市与湖南省人社部门鼓励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力量,参与劳动力信息摸排、岗位 推荐、对接输送等就业服务,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八)强化湘籍劳动力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 上海市人社部门将在沪湖南籍劳动者纳入就业服务和管理范围,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服务举措;对暂时失去工作的,及时跟进服务措施,帮助其尽快转岗就业;指导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切实维护在沪湖南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上海市合作交流部门积极发挥联系湖南省及其地市州驻沪办事机构的工作优势,协助上海市人社部门与湖南省当地政府和部门开展沪湘劳务协作。上海市与湖南省人社部门建立常态化督导调度机制,掌握工作推进成效与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会商研判,协同推动工作落实。 各区人社部门、合作交流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工作经费,积极对接合作,确保沪湘劳务协作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联动属地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适时向全社会呈现沪湘劳务协作成果,形成鼓励湖南籍劳动者来沪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上海湖南劳务协作结对关系表
附件 上海湖南劳务协作结对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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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沪湘劳务协作工作方案(2026年-2028年)》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闵行区政府研究室、闵行区政府外事办公室、闵行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