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闵行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 记功人员和集体奖励决定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日
- 索引号:SY130000417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1-11-08
- 发文字号:闵人社发〔2021〕52号
- 发布日期:2021-12-0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3号)精神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82号)要求,现决定给予闵行区中心医院全勇和闵行区教育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张鹏2位同志记功奖励。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