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闵行丹森现代教育培训中心设立保育师(三级)、育婴员(三级)培训项目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年8月16日
- 索引号:SY130000414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07-25
- 发文字号:闵人社发〔2023〕53号
- 发布日期:2023-08-1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闵行丹森现代教育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开设保育师(三级)、育婴员(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学校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保育师(三级)、育婴员(三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