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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撤销上海闵行丹森现代教育培训中心培训项目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1日
  • 索引号:SY130000552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4-10-16
  • 发文字号:闵人社发〔2024〕65号
  • 发布日期:2024-10-3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闵行丹森现代教育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撤销都会路(闵行区都会路2849302303室)分教学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申请,撤销你单位都会路分教学点的养老护理员(五级、四级)、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五级)培训项目。以上项目转移至颛兴路分教学点。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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