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撤销上海闵行丹森现代教育培训中心培训项目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1日
- 索引号:SY130000552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4-10-16
- 发文字号:闵人社发〔2024〕65号
- 发布日期:2024-10-3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闵行丹森现代教育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撤销都会路(闵行区都会路2849弄302、303室)分教学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申请,撤销你单位都会路分教学点的养老护理员(五级、四级)、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五级)培训项目。以上项目转移至颛兴路分教学点。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