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新鼎邦艺术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办学地址、法定代表人和校长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2日
- 索引号:SY130000468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12-27
- 发文字号:闵人社发〔2023〕99号
- 发布日期:2024-01-2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新鼎邦艺术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变更学校办学地址、法定代表人和校长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申请,现将学校地址由闵行区春申路2525号3幢106室变更为闵行区东兰路238号3幢L219、L220、L221室;学校法定代表人由杨洁变更为黄立新;学校校长由杨洁变更为耿虎。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