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东方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5日
- 索引号:SY130000544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4-08-23
- 发文字号:闵人社发〔2024〕59号
- 发布日期:2024-09-2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东方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变更学校办学地址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申请,现将学校地址由闵行区光中路133弄99号1号楼104和104A室变更为闵行区七莘路250号2号楼1层110室。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