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闵行丹森现代教育培训中心设立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四级、三级)、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五级、四级、 三级)、家政服务员(家庭照护员)(五级、四级、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1日
- 索引号:SY130000600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4-12-23
- 发文字号:闵人社发〔2024〕84号
- 发布日期:2024-12-3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闵行丹森现代教育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开设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四级、三级)、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五级、四级、三级)、家政服务员(家庭照护员)(五级、四级、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规定,并经专家评审,同意你学校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四级、三级)、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五级、四级、三级)、家政服务员(家庭照护员)(五级、四级、三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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