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俊柯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设立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四级、五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9日
- 索引号:SY130000273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2-11-22
- 发文字号:闵人社发〔2022〕56号
- 发布日期:2022-12-1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俊柯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开设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四级、五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四级、五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