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同意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人工智能训练师(五级、四级、三级)、互联网营销师 (直播销售员)(五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年7月30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提出开设人工智能训练师(五级、四级、三级)、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五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规定,并经专家评审,同意你学校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人工智能训练师(五级、四级、三级)、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五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