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部分闵行区区级创业孵化载体称号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1日
- 索引号:SY130000602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4-12-16
- 发文字号:闵人社发〔2024〕81号
- 发布日期:2024-12-3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大树下新媒体创意产业园”、“大树下高定商务”因连续两年工作绩效评估不合格,根据《关于印发〈闵行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与评估办法〉的通知》(闵人社规发〔2021〕2号)的政策规定,取消其闵行区区级创业孵化载体称号。 特此通知。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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