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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浦江一中新增电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9日
  • 索引号:SY30002197
  • 主题分类:其他\其他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09-19
  • 发文字号:闵发改投审〔2023〕121号
  • 发布日期:2023-09-1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行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报批《浦江一中新增电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闵教建[2023]3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办学条件,完善浦江一中教学楼相关配套设施,满足教学需求,经征询区规划资源局意见,原则同意你局所报的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位于闵行区江园路489号。主要建设内容:在浦江一中5号教学楼西侧新增一部电梯及实施相应的附属工程。新建建筑面积7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12888平方均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三、项目总投资匡算暂定130万元。资金渠道:区财政资金

四、项目实施主体由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五、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下阶段,请进一步深化建设方案,并按规定抓紧办理综合征询意见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及时征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分析,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等,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

特此批复。

 

 

20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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