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新虹桥研创中心节能报告》及申请函收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研发楼、地下车库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7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5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13万平方米。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经评审复核,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耗约3067.19吨标准煤(当量值)或4740.78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用电量约1049.8万千瓦时、天然气用量约25万立方米。空调冷水消耗量104.93万吨,空调热水36.86万吨,生活热水消耗2.96万吨,自来水16.07万吨。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主要应加强以下等各方面节能工作: 1、围护结构 项目应满足上海市住建委《关于贯彻执行建筑节能与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通知》(沪建建材[2022]299号)、《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5)以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的要求。 2、电气 项目引入2路10千伏电源进线,低压侧设置功率因素集中自动补偿装置。各主要场所的照度标准值、照明功率密度值按《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限定值要求进行设计。会议室、变配电房、走道、楼梯间、卫生间和机动车停车库等区域均采用LED光源,公共照明采用集中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地库采用“感应+时间控制+声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3、暖通空调 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应达到比《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规定值和绿建要求。风机效率需满足《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2020)规定的2级,空调水泵效率不低于《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7)的节能评价值。分体式空调能效比不低于《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中的2级标准。 4、给排水 项目采用节水器具,节水器具用水效率达到2级水效评价值的要求;生活给水水泵等应满足《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7)2级评价值的要求。项目设置雨水回收装置收集雨水,处理后的净水加压供应至室外绿化灌溉等使用。 5、再生能源 项目设置太阳能热水作为员工餐厅和厨房用水。屋面设置太阳能光伏发电,屋顶设置光伏面积比例需满足《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2022]7号)及《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能源[2022]164号)的比例要求。 6、能源计量与管理 项目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并加强能耗统计分析、制定相应措施。 7、绿色建筑 项目达到绿色建筑三星标准。 8、相关建议 (1)建议优化项目预留1600kW研发用电方案,不影响变压器经济负载,且设备选型符合节能要求。 (2)建议进一步细化完善夜景照明系统设计方案。 (3)建议优化非机动车位的充电设施和消防措施。 四、请你公司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向我委报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验收。项目验收报告判定为“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在完成整改后可再次申请验收。若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委申请复核。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六、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1000吨标准煤以上且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节能审查变更申请。 七、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2022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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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新虹桥研创中心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