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民机机载系统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60212232572《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2〕153 号文核发沪闵建(2022)FA31011220220066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设计优化,你(单位)申请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B02 单体:首层中部增加室外通道,六层及七层局部立面调整,地下室增加设备机房及停车数调整。调整后建筑面积减少 2938.3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减少 295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增加 12.7 平方米,计容面积减少 2900.4 平方米。 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调整,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为准。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2 月 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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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三中心一总部”项目 B02 号楼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