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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仁济医院南院跨江月路人行天桥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日

 

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你(单位)填报的 20241202162242《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选预〔2022〕112号文核定(沪闵书(2022)BA310112202201223)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以沪闵规划资源选预变〔2023〕1 号文变更规土意见书。现你单位为衔接后续土地手续办理,申请调整选址范围,将选址调整为地上空间。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同意选址范围调整,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地上空间,投影面积约 816.66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 号),该项目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办理用地预审。3、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内容,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为准。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 年12 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