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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市南 35 千伏中航机载科技有限公司供电配套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有效期延续的决定(第1 次)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1月8日

你(单位)填报的“市南35千伏中航机载科技有限公司供电配套工程”《行政许可延期申请表》(受理号20250107167826)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于2024年2月1日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4〕59号文核发《关于审定市南35千伏中航机载科技有限公司供电配套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线工程)的决定》(证号沪闵建(2024)FC310112202400192,以下简称《决定》)。现你单位第1次向我局提出延续《决定》有效期的申请。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关于核发市南35千伏中航机载科技有限公司供电配套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