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天安豪园二期社区公共配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4日
上海海峡思泉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41025156249《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方〔2021〕9号文审定沪闵方(2021)DA31011220210004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现因优化提升品质,你(单位)申请对天安豪园二期社区公共配套项目方案变更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调整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调整为29110.78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调整为679.6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面积调整为9050.1平方米,地下配套用房面积调整为2646.08平方米,机动车位数调整为187辆。 2、调整2#、3#楼建筑轮廓及内部设计,2号楼建筑高度为23.35米、3号楼建筑高度为23.95米;建筑间距、退界等数据相应调整。 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调整,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方案批 复及附图为准,变更部分详见变更后的总图及文本(以云线标注为准)。 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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