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填报的 20260520244665《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选预〔2023〕64 号文核定(沪闵书(2023)BA310112202300691)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现你单位申请对已发规土意见书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项目名称调整为交大紫竹路(寺嘴角南路-江川东路)道路新建工程。本次变更仅限上述内容,建设单位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5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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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交大紫竹路(寺嘴角南路-江川东路) 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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