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中共闵行区委党校(行政学校)教学综合楼改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4日
上海市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单位填报的20241029156807《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3〕455号文核发沪闵建(2023)FA31011220230118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设计优化,你(单位)申请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教学综合改建楼”单体屋顶造型、檐口调整,立面门窗洞口等调整,屋顶平面图、立面图相应调整,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均不变。 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调整,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为准。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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