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你单位填报的 20260625250045《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5〕38 号文核发沪闵建(2025)FA31011220250008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设计优化,你(单位)申请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1#楼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筑高度更正为 13.75 米。 2)2#楼配电房:地上及计容建筑面积更正为 135 平方米。 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调整,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为准。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7 月 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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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一站式”执法办案 管理中心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