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你(单位)填报的 20260302233662《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选预〔2023〕46 号文核定(沪闵书(2023)BA310112202300525)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因选址范围内地籍信息发生变化,为推进后续土地手续,你单位申请变更规划土地意见书。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项目总面积 36524.88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 23763.63平方米,农用地 804.14 平方米(不涉耕地),未利用地11957.11 平方米(均以实测为准),具体见权属调查报告。 本次变更仅限上述内容,建设单位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3 月 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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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闵行区俞塘(中青路—北沙港)河道整治工程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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