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你(单位)填报的 20260706251467《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选预〔2024〕92 号文核定(沪闵书(2024)BA310112202400961)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因《上海市闵行区紫竹科学园区 03 单元(MHP0-1003)街坊局部调整》中的防汛通道和河道工程面积调整,现你单位申请对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防汛通道面积由原 9940.68 平方米调整为 9647.4 平方米,河道工程面积由原 18002.7 平方米调整为 18295.98 平方米,用地总面积不变。 本次变更仅限上述内容,具体见附图,建设单位取得本单位变更决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7 月 1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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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闵行区吴泾镇江川河(樱桃河—紫星路) 河道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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