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沅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50526188697《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3〕189号文核发沪闵建(2023)FA31011220230050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优化提升品质,你(单位)申请对详见附件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1、夹层车库(东)中的水泵房布局调整,P 型站取消。根据以上变更同步调整有关经济技术指标数据:地上计容建筑面积调整为 29941.52 平方米,盖上车库夹层计容面积调整为 3929.88 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调整为31627.06平方米,盖上车库夹层不计容面积调整为30524.27 平方米。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调整,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为准,变更部分详见变更后的总图及文本(以云线标注为准)。 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6 月4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