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闵行碧江路 195 弄(北块)系统公房成套改造(6 号楼)”《行政许可延期申请表》(受理号20260910260978)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于2025年12月18日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5〕620 号文核发《关于审定闵行碧江路 195 弄(北块)系统公房成套改造(6 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的决定》(证号沪闵建(2025)FA310112202500908,以下简称《决定》)。并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延〔2026〕9 号同意该《决定》有效期延续,现你(单位)(第 1 次)向我局提出延续《决定》有效期的申请。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关于核发闵行碧江路 195 弄(北块)系统公房成套改造(6 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有效期至 2027 年 12月 18 日。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9 月 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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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闵行碧江路195弄(北块)系统公房 成套改造(6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批复有效期延续的决定(第1次)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