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闵行宾川路 200 弄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二期)1、2、3、4、15 号楼”《行政许可延期申请表》(受理号 20260910260976)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1〕381 号文核发《关于审定闵行宾川路 200 弄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二期)1、2、3、4、15 号楼建设工程规划 许 可 证 (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的 决 定 》 ( 证 号 沪 闵 建(2021)FA310112202101279,以下简称《决定》)。并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延〔2026〕11 号同意该《决定》有效期延续,现你(单位)(第 5 次)向我局提出延续《决定》有效期的申请。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关于核发闵行宾川路 200 弄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二期)1、2、3、4、15 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有效期至2027 年 11 月 30 日。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9 月 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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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闵行宾川路200弄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 (二期)1、2、3、4、15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批复有效期延续的决定(第5次)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