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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天安豪园二期商品住宅项目(B-3 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7日

       上海海峡思泉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40611135836《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3〕109号文核发沪闵建(2023)FA31011220230029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优化提升品质,你(单位)申请对天安豪园二期商品住宅项目(B-3区)建设规划许可证变更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总图部分风井位置调整,B-26-1#楼B-26-2#楼局部外轮廓微调等。
       2、B-26-1号楼的一层商业部分弱电机房尺寸微调,局部取消风井,各商业分隔单元内增设厕所;原二层的封闭空间调整为商业功能,并按照要求计算建筑面积。
       3、B-26-2#楼的一层商业平面北侧轮廓调整,东西向加宽,一层平面南侧取消风井,各商业分隔单元内增设厕所。
       4、B-18#、B-25#、B-26-1#、B-26-2#、B-17#、B-19#、B-21#、B-20#、B-22#楼住宅户型套内优化调整,涉及室内房间门调整、隔墙位置调整、局部功能布置的优化、一楼住宅通往地下室楼梯位置调整等。
       5、B-18#、B-25#、B-26-1#、B-26-2#、B-17#、B-19#、B-21#、B-20#、B-22#楼外立面局部材质调整、布局增加风井、局部窗户深化,并根据上述平面布局的变化对应调整外立面。
       6、总图经济技术指标对应调整:总建筑面积调整为52436.7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调整为52436.74平方米,规划计容建筑面积调整为50183.7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调整为1446.21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调整为2253平方米,住宅机房层面积调整为334.86平方米,占地面积调整为5553.29平方米。
       B-3区面积调整引起的变化将在后续其他区中平衡,确保总经济指标不变。
       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调整,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为准,变更部分详见变更后的总图及文本(以云线标注为准)。 
       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