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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宁德时代未来能源(上海)研究院项目(地下室-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4日

宁德时代未来能源(上海)研究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50416181483《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2〕105号文核发沪闵建(2022)FA31011220220049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设计优化,你(单位)申请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2 -
       1、 地下室总面积由 40776.5 平方米减小为40631.1平方米(地下一层由 34444.1 平方米增加为35405.7 平方米,地下二层由 6332.4 平方米减小为5225.4 平方米,详见地下面积分类表)。
       2、总平面图:总建筑面积由163023.11 平方米减小为161512.2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由121323.11 平方米减小为120186.5 平方米(计容面积由117712.19 平方米减小为116357.5 平方米),总地下建筑面积由41700 平方米减小为41325.7 平方米。
       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调整,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为准。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4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