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意新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51014212390《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0〕209 号文核发沪闵建(2020)FA31011220200107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设计优化,你(单位)申请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2 号楼:1 层地下室排烟井位置调整;2-5 层平面布局微调,单体面积不变。 2)3 号楼:2-5 层平面布局微调,单体面积不变。 3)4#-2 号楼:1 层变电房取消,调整为车间,单体面积不变。 4)地下车库:地下一层机动车位数量及位置调整;配电房、生活泵房调整,地下面积及地下面积分类表均不变。 5)总平面图:机动车位数量及位置调整。 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调整,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为准。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 10 月 22 日 |
当前位置:
关于变更空气净化和废气治理技术产业化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