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国际(上海)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60204231264《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许建〔2024〕394号文核发沪闵建(2024)FA31011220240080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设计优化,你(单位)申请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2号车间:室内外高差、一层层高调整,建筑高度不变;一层仓库调整为车间。 2)3号车间:一层层高调整,建筑高度由20米调整为19.7米。 3)4号连廊:建筑高度由4.2米调整为5.2米。 4)总平面图:局部消防车道、车位布局调整。 经核,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调整,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为准。建设单位在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告知相关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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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空调国际(上海)有限公司新增注塑产线厂房改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