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变更恒南路(立跃路-建润路北)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4月1日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填报的 20250331178994《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闵规划资源选预〔2023〕27 号文核定(沪闵书(2023)BA310112202300362)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现你单位根据闵发改投审〔2025〕31 号立项调整批复,申请对选址范围和用地面积进行变更。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同意建设项目选址范围以闵发改投审〔2025〕31号立项调整批复为准,建设范围由恒南路(立跃路-陈行公路)调整为恒南路(立跃路-建润路北),用地面积由15797.2平方米调整为 12643.71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具体范围详见附图。建设项目名称根据立项调整批复同步调整。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该项目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3、本次变更仅限于上述内容,其它部分均以原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为准。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3 月31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